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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就算在康熙大字典里面也没有这个字的。。。

    在足坛最黑暗的日子里,艺术却得到了空前的发展,最显著的是上面这个字的创制和瘸傅论

    Que音同“瘸” 由“病”字头,中间一个“足”和“傅”的一边组成。骨折,被腐,跌打肿痛,皆伤病也,故“病”部代之;瘸者皆于足球和傅别有关,故“病”下又有“足”和“傅”的形象。此词的创立标志着理二班“瘸”文化高峰的开始,虽然之前有过“瘸狗”,“太瘸了”之类的说法,但是以此字为开始,瘸文化达到了顶峰。

    瘸文化最辉煌的成就当属瘸傅和谭星际通力合作的著作:瘸傅论。这篇文章辞藻华丽,通篇气势磅礴。其可六国论媲美的结构,让瞻仰之人,无不捧腹大笑,抚手称快。全文如下:(原文已几近失传,此为谭星际凭回忆的修改版,不代表当时水准)

         踢球断脚,非技不佳,力不够,必在傅别。傅别上场,伤亡之道也。或曰:未瘸者以瘸者丧,盖失强援,不能独活。故曰:必在傅别。

          论傅别之足球,小则见红,大则断脚。较人之断手脚,与被傅而瘸者,其实百倍,球员之所惧,与傅别之阴影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球员之所大患,球迷之所大惧,固 不在足球矣。思觉周梅子,打不死,搞不怕,已有铁人之称。他人视其亦不赞之。一上球场,不惜身体。今日伤一手,明日伤一脚,然后小息几日。待再上场而傅别 又至。然则梅子之手脚有限,傅别之瘸欲无厌,上之弥繁,断之愈急。故最终损伤千万小梅子矣。至于后惧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手脚事傅,犹抱薪救火,薪不 尽,火不灭。”此言得之。

          骥樊未尝惹傅,终继其手被瘸,何哉?与数人已被瘸完矣。多人被瘸,骥樊亦不免矣。创·造之君,始有远略,亦不足球。故其手脚存日更多,斯运动之聪明也。致 皮老以禁球为计,始速祸焉。逸洲曾战于傅,未尝分出胜负,后傅击逸洲再,逸洲连却之,因他人之鉴,惜其对瘸而不终也。且逸洲处各路同学手脚殆尽之际,可谓 傅别强大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个人皆爱其手脚,曹狗勿附于傅,逸洲不行,仑总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,当与傅相较,或未易量。

          呜呼!以献傅之手脚,加强之力量,以畏傅之心理,多之以淡定,并力向傅,则吾恐傅别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傅别积威之所劫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踢球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
          夫逸洲,仑总,曹狗皆有瘸功,其能力弱于傅,犹有可以联合而胜之之势。苟以球场之大,而从众人手脚被瘸之故事,是又在众人下矣。

  • (二)瘸,球场上的血雨风波

    高三,地狱般的高三,对于绝大多数同学来说,“无边试卷萧萧下,不尽考试滚滚来”的生活的确是苦了点。但是,对于理二版的足球队员来说,还有更另一层的深意。

    “傅别,你又瘸人哒?”每当体育课过后有人一瘸一拐的走进教室总会有人问我。本人“足球杀手”的称号,还要从哪个下午说起。那是十一放假前的下午,放学了,天上云彩在夕阳的照耀下显露出灿烂的色彩,周围打闹声,击球声此起彼伏,好一片安静平和的景象。(看过电影的同学通常知道,这是有违常理的,通常这种场景后面不是超级地震就是恐怖袭击。其实答案跟接近于后面一个)

    开球,只见人影穿梭,狗吠连天;精准的定位球,华丽不实的盘带,,机会主义者的抢攻,将球场上的气氛一次次带入高潮。这时,一个健硕的身影闯入了我的视野,我感觉周围开始模糊,他的阴影在阳光下铺开,如同那久违的暴风雨。他要球了!周围一切仿佛放满了下来,足球在空中旋转,我抬起了我的膝盖。嘭,一声闷响,我倒了,与此同时只见那阴影也倒下了,伴随着一声惨叫(其实这里我记不太清了)。然后那个叫做雷骥樊的同学就离开了球场,并带着一块紫色的淤青,度过了随后的一个月。

    而真正让我出名的,来自于一堂体育课。那天天阴,估计黄历上写的是诸事不宜,或是忌运动。那天我估计是想试试前场的滋味,只见一个人影冲上来,这时候,非弹性碰撞发生了。章老师说了,非弹性碰撞动能是要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能能量的,这一点我的英国老师也表示赞同。于是,动能转化为声能。。。事后,人们是如此评论的,梅子其实是很扎实滴,那次打球,人整个从台子上(有大概一米多)横板下去都没事,傅别在球场上的第一个技术动作就把梅子搞成了阉梅。悲剧啊。。以后每次就听见他们说我是个杀人凶手,杀死了千千万万个小梅子,阿弥陀佛,罪过啊罪过。

    其他受害人还有:

    树哥:男,理二班队长,傅别同桌。受伤部位:脚踝。

    沈博文:男,英语课代表。受伤部位,脸。

    那次梅子受伤之后,我一个月没有踢足球,自己不去的,怕啊。。。怕伤到人。后来转战篮坛,情况有所好转,只是偶尔听人时候,那只是人家不敢近身罢了,唉555。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,本人球场杀手的形象怕是难的改变的啦。